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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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5日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正式执行之时,全球已有近90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GDPR简言之就是对数据收集者的操作规范以及用户对自己数据完全自主的权利。据Gartner统计,全球数字企业呈北美、西欧、亚太三足鼎立之势,占比分别为41.29%、27%和22.7%,"监管合规"和"数据隐私"将成为推动全球数字企业安全支出的主要促进因素并加速三方博弈。
出处
《中国信息安全》
2018年第6期12-13,共2页
China Information Secur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