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巩固和完善农村集体经营制度,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壮大集体经济”.陕西省在深化农村集体产权改革中存在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混乱、集体资产划分不明晰、有偿退出权和继承权不明确、新型农民经济合作组织发展迟缓、缺乏资金支持等诸多问题.建议从合理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引导农村产权规范流转和交易、培育农民经济合作组织、鼓励和引导资本下乡等方面加以完善,为陕西农村集体产权改革提供借鉴和参考.
出处
《新西部》
2018年第4期70-73,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