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地震重灾区的四川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汶川、理县、茂县,举国体制下国家主导的灾后重建,令多民族地区社会治理的难点问题,即族群关系整体趋良,这充分体现了国家力量在重构社会关系时,在破解社会治理困局时的积极引导功能.
突如其来的地震灾害,令大部分灾区的基层政社关系发生了政策与资源的由“出”转“进”的根本变化.这一过程中,村庄内部的政治经纪结构亦发生了较大的转变.这种转变,令基层社会在社会环境突变、社会结构大转变的背景下,灵活调整、理顺秩序,令乡村秩序实现了运行稳定与及时重塑.
出处
《新西部》
2018年第5期17-21,共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