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增值税应税事项,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住房城乡建设部相应发布了《关于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建办标[2018]20号),规定将原规定的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中增值税税率由11%调整为10%。因此,本文通过增值税税率调整的实施对建筑业的影响进行分析,并努力探寻相关业务实施过程中的有效应对措施。
出处
《纳税》
2018年第15期7-7,9,共2页
Tax Pay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