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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项减税政策落地“双创”成本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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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两则通知,明确两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分别规定企业新购入500万元以下设备器具当年一次性在税前扣除、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统一至8%.专家表示,新规有利于降低创业创新成本、增强小微企业发展动力、促进扩大就业.两部门明确,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相关规定执行.
出处 《供热制冷》 2018年第6期14-14,共1页 Heating & Refrige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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