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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特许权使用费的重复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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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6年5月1日起拉开了全面"营改增"的帷幕,非贸付汇业务涉及的特许权使用费也由原来的缴纳营业税变为缴纳增值税,在企业的进口业务中,如果进口货物涉及特许权使用费的支付,该笔费用的支付如未经筹划或筹划不当很有可能会面临增值税的重复征收,本文重点讨论在何种情形下会出现重复征税及在现有的法律法规规定下如何操作可尽量避免被重复征税。
作者 余淑明
出处 《财会学习》 2018年第18期164-165,共2页 Accounting Lear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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