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目前的律师学院培训体系存在律师培训缺乏统一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标准,岗前培训时间太短,无法完成系统、深入的培训,培训课程体系中实务课程较重而技能课程偏轻,缺乏法律职业共同体培养,律师培训与学历教育未结合起来等问题,这些问题制约着律师学院的发展。高校应当探索并制定出律师培新标准,延长律师培训时间,保证律师能够完成系统培训;建设以执业技能课程为核心的课程体系;培养优秀的教师队伍,争取将律师岗前培训与律师学历教育相结合,实现对律师学院培训体系所面临的困境的突破。
出处
《大学教育》
2018年第6期34-36,共3页
University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