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我国学龄前儿童多指年龄3~6岁的儿童,尚未入学但是已经开始学龄前教育,此期是儿童个体发育的重要阶段之一,入托率高达60%~90%,有86.2%的乡镇及以上托幼机构为儿童提供膳食^([1])。在托幼机构,儿童的膳食由膳食管理人员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2])的要求科学安排以保证儿童营养的需要及促进其健康成长。合理膳食、均衡营养对学龄前儿童个体发育、疾病预防和身心健康都具有重大影响和意义。
出处
《山西医药杂志》
CAS
2018年第11期1281-1284,共4页
Shanxi Medical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