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社会服务改革不断深入,社会服务"相分离"供给模式逐步形成,政府不再是唯一的供给主体,社会组织和企业也参与进来,供给方式从政府直接供给转变为多样化的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这种生产与提供职能"相分离"、供给主体多元化、购买方式多样化的社会服务供给局面,就非常需要构建一个"组合化"供给体系来促进社会服务的更有效供给。在分析社会服务"组合化"供给的概念和逻辑机理的基础上,提出构建社会服务"组合化"供给体系的组合方式和路径,以期对我国的社会服务改革有所裨益。
出处
《新东方》
2018年第3期57-63,共7页
The New Orient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西部项目"基于‘互联网+’视角的社会服务供给模式创新研究"(16XGL013)
国家社科重大项目"社会服务管理体制改革与社会管理创新"(12&ZD0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