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陆机和刘勰等人把物、意、言看作是三个相互独立的实体领域,这样文学创作就被理解成一个"意"反映"物"和"言"符合"意"的过程。同时,受"言不尽意"论的影响,陆机和刘勰又认为"意"不能完全正确地反映"物","言"也不能完全准确地符合"意"。"言不尽意"论最终走向语言意义的观念论和私有语言论,从而在逻辑上使思想的形成、交流和文学创作都成为不可能之事。根据语言哲学的反思,"意"是我们在语言层面上对世界的理解。在文学创作中,从"物"到"意",不是一个"意"符合"物"的过程,而是一个物的意义在语言中得以建构的过程;从"意"到"言",也不是一个把非语言的"意"转换成语言的过程,而是一个把不成形的语言组织成形从而产生意义的过程。"言外之意"是文学语言产生的艺术效果,不是无法表达的神秘之物。
出处
《汉语言文学研究》
2018年第2期67-73,共7页
Chinese Language and Literature Research
基金
2017年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魏晋南北朝文论范畴的现代阐释"(项目批准号:17FZW052)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