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基于提高信托产品流动性的作用和高效益的双向投资功能,信托受益权质押担保逐渐为我国金融市场所接受,并呈现出高速发展态势。目前我国信托受益权质押担保面临的突出问题在于,信托受益权质押担保是否存在正当性,要建立怎样的制度体系,以及如何在操作层面上实现信托受益权质押。理论层面研判、制度价值剖析和域外经验借鉴表明,信托受益权质押担保具有正当性。在全面有效的监管下,监管当局可通过限制业务体量并严控风险的方式,逐步放开资金信托受益权质押担保业务。我国在信托受益权质押担保方面的立法空白,不利于权益保障的可预期性,有损司法审判的社会公信力。为此,建议制定信托受益权质押担保专项法规,将流动性提升与风险管理并行,组织法规范与行为法规范并列,明确信托公司法律关系主体地位,明晰信托受益权质押担保制度的具体内容。
出处
《南方金融》
北大核心
2018年第6期88-98,共11页
South China Finance
基金
2016年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中青年课题<遗嘱信托法律构造的困境及其出路>(项目编号:16SFB3035)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