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政府补贴作为公共管理的一种工具或手段,其效应不完全是积极的,不当的补贴可能造成阻碍要素资源自由流动、破坏市场公平竞争、影响经济均衡发展等一系列问题。补贴不当的原因为政府补贴过程中执行路径和实行程序的不当,而深究其根源在于我国政府补贴规制体系的缺失。政府补贴在本质上属于行政行为,其规制逻辑应基于比例原则但不应囿于此,社会福利理论、国家辅助理论、经济外部性理论等也为规制逻辑的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在我国尚未制定《政府补贴法》的情况下,以现有制度为基础构建起多重保障机制不失为当前规制政府补贴之最优路径选择。
出处
《学术界》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6期175-186,共12页
Academics
基金
司法部国家法治与法学理论研究项目"政府补贴的法律规制研究"(15SFB2039)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