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立大学法人制度改革已然成为一股不可逆转的世界潮流。就我国而言,现代大学制度建设的根本在于现代大学法人制度建设,然而"名不副实"的大学法人制度从根本上制约着公立大学的可持续发展。庆幸的是,高等教育普及化时代的来临成为公立大学法人制度改革的倒逼机制。在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民法总则》的落地、《民办教育促进法》的修订以及"放管服改革"等均为我国公立大学法人制度改革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即我国公立大学法人制度改革具有必要性、现实性、迫切性和可能性。
出处
《教育与考试》
2018年第1期66-71,共6页
Education and Examina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