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国务院:在2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8月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在北京等2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批复,同意在北京市、呼和浩特市、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南京市、南昌市、武汉市、长沙市、南宁市、海口市、贵阳市、昆明市、西安市、兰州市、厦门市、唐山市、无锡市、威海市、珠海市、东莞市、义乌市等22个城市设立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名称分别为中国(城市名)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
出处 《中国经济周刊》 2018年第32期8-8,共1页 China Economic Weekly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