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网络赌博 刑罚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不久前,歙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由歙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洪某某开设赌场一案,依法一审判处洪某某有期徒刑1年2个月,缓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3万元。这是歙县人民检察院提起的首例通过网络进行牟利的开设赌场案。经查,洪某某从手机微信群了解到手机微信中建群抢红包可以进行赌博获利,便欲效仿。
出处 《江淮法治》 2018年第14期36-36,共1页
  • 相关文献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