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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进宫 活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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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6月1日,金寨县人民法院江店法庭依法对刚在看守所服刑完毕不久,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汪某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2016年,被执行人汪某驾驶无号牌普通三轮摩托车闯红灯将申请执行人申某撞伤,经鉴定,该次交通事故造成申某九级伤残,汪某负此次事故全部责任。后申某诉至金寨县江店法庭,法庭审理后支持了原告诉请,判决汪某赔偿其损失共计14万余元。
作者 张书伟 汪超
出处 《江淮法治》 2018年第14期36-3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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