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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企业来说,允许我们通过自查主动发现并报告生产及管理上存在的问题,这是给我们一个主动纠错的机会,对于企业规范自身经营,促进自我管理非常有必要。——沈阳远大铝业工程有限公司进出口部负责人赵波说。主动披露,是指与进出口货物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在进出口货物放行后。自查发现其进出口活动存在少缴、漏缴税款或者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情况,主动向海关书面报告并接受海关处理,海关依法予以从轻、减轻处置的制度。这一政策可以促使企业主动对生产运营、整体运作等方面进行全面检查,防止因日积月累导致重大违规情事,纠“小错”防“大错”,是实实在在地以“诚信”换“红利”.对仑业健康发展可以起到有力的保障作用。
出处 《中国海关》 2018年第7期6-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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