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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征求意见企业名称不能随意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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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就《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除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中央”“全国”“国家”“国际”等字词。
出处 《公民导刊》 2018年第8期6-6,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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