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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对挂车减征车辆购置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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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8年5月25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8年第69号)为促进甩挂运输发展,提高物流效率和降低物流成本,现将减征挂车车辆购置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或者其他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出处 《税收征纳》 2018年第7期37-3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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