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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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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为进一步支持创业投资发展,现就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问题通知如下:一、税收政策内容(一)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以下简称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24个月,下同)的,可以按照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公司制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出处 《税收征纳》 2018年第7期40-41,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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