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8年6月22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批准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武警部队改革实施方案》决策部署,海警队伍整体划归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领导指挥,调整组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海警总队,称中国海警局,中国海警局统一履行海上维权执法职责。现就中国海警局相关职权作出如下决定: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8年第4期505-505,共1页
Gazette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