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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两部委印发通知放开港口部分收费6月12日,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放开港口部分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通知》,6月20日起,放开沿海、长江干线主要港口及其他所有对外开放港口部分收费,实行市场调节,同时规范船舶护航和监护使用拖轮收费,进一步规范港口收费,促进港口行业高质量发展。
出处 《中国海事》 2018年第7期79-80,共2页 China Maritime Safe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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