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防止税收协定滥用是国际税法理论与实践的重要课题。BEPS行动计划第6项最终成果报告就防止税收协定滥用提出了最低标准,该标准随后被《实施税收协定相关措施以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的多边公约》(以下简称《多边公约》)所采纳。我国于2017年6月8日签署《多边公约》,并承诺落实该最低标准。本文梳理了后BEPS时代下防止税收协定滥用的最低标准和我国相关规则,分析了我国应对税收协定滥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落实防止税收协定滥用最低标准的建议。
出处
《税务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8期62-65,共4页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应对BEPS背景下完善中国反避税法律体系研究"(项目编号:14AZD15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