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二战之后兴起的伽达默尔诠释学对德沃金的法学思想影响巨大,其法律阐释学就是在此基础上产生的。法律阐释学的关注点是法官在审判过程中的行为。依据德沃金的法律阐释学,法官在审判过程中既要做到与以往案件的一致,同时也要照顾到法官所处社区的公共道德,以便使法律的发展趋向良性。这就要求把法官的先见引入法律,但这种先见并非不受限制、任意发挥。为避免先见变成偏见,德沃金设置了一系列障碍。这也为其依据这种法律思维所判案件是案件的正确答案提供了理论基础。
出处
《法律与伦理》
2018年第1期3-27,共25页
Law and Ethic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