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三个倡导”之一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上形成的“社会”或市民社会的基本而内在的价值。因而对其含义的准确认识和把握须从“社会”或市民社会出发。自由主要是现代人的消极自由,平等是以机会平等为主,以结果平等为辅的辩证统一。自由、平等、公正、法治自前至后构成层层的目的与手段、内容与形式之结构秩序:自由是平等的目的、内容,平等是自由的手段、形式;自由和平等的统一是公正的目的、内容,公正是自由和平等统一的手段、形式;公正是法治的目的、内容,法治是公正的手段、形式。
出处
《文化发展论丛》
2014年第1期23-38,共16页
Culture Development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