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5月3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二中院)召开通报会,通过近几年未成年人医疗纠纷案件的审理情况和典型案例进行梳理发现,此类案件中,医疗机构被判担责的占七成以上.据二中院法官介绍,自2013年至今,二中院共审理涉未成年人医疗纠纷22起.其中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为21件,占总数的95.5%;医疗服务合同纠纷仅1件.此类案件中,涉案患儿年龄集中在10周岁以下,其中,3周岁以下婴幼儿患者占54.5%.九成患儿构成伤残,且多数残疾程度较高,等级最重为一级.
出处
《医师在线》
2018年第16期4-4,共1页
Journal of Doctors Onl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