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设区的市面临的立法经验不足、立法能力有限、立法压力较大、立法需求膨胀和立法机制缺乏等现实挑战严重影响着其立法质量。要提高设区的市立法质量,应明确指导思想为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坚持人大对立法工作的主导、坚持人民在立法中的主体地位、正确处理立法与改革的关系;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为坚持立法基本原则、突出地方特色、实现立法精细化;应建构的总体思路为确保立法合法、不重复、不抄袭、不盲从;应重视的具体措施为树立科学理念、遵循法定程序、明确权限范围、建设人才队伍、强化起草环节。
出处
《理论导刊》
北大核心
2018年第7期88-93,共6页
Journal of Socialist Theory Guide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我国国家立法权配置优化研究"(15YJC820025)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