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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难以说清的“家务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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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它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我国对夫妻共同债务实行的是共同承担制度,即在婚姻存续期间,无论是夫妻一方还是双方,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论是在婚姻存续期间还是在离婚后,均由夫妻双方不分份额,连带对债务全额共同偿还。
作者 史友兴
出处 《女性天地》 2018年第8期30-31,共2页 Woman 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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