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传统戏剧是我国劳动人民在长期的历史实践过程中基于本民族文化而形成的具有地区文化特色的文艺,其是一种非物质文化遗产,其有效记载了中华人民在长期劳动过程中形成的精神文明、社会文明,是我国传统文化的精粹。然而随着社会的加速发展,传统戏剧的保护和发扬力度不足,很多传统戏剧类型逐渐消失,对其实施保护已不仅仅是广大公民的义务,应当将其上升到国家的高度,通过行政、司法以及其他手段予以保护,使这一传统文艺精粹能够更好地保存并发展。因此,本文主要从传统戏剧保护的必要性出发,结合我国现阶段传统戏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出处
《四川戏剧》
北大核心
2018年第7期127-130,共4页
Sichuan Dram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