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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证件 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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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7月6日,泾县法院公开宣判了一起买卖身份证件案,这是该院审理的首例买卖身份证件案。被告人吴某因制作、出售伪造的c1类机动车驾驶证19本,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作者 张乐嘉
出处 《江淮法治》 2018年第15期41-41,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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