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山东省滕州市民政局、公安局联合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净化社会组织发展环境。活动主要针对3类非法社会组织:1、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基金会名义对外开展活动的组织;2、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基金会名义进行活动的组织;3、在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社会团体。活动期间鼓励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和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积极提供举报线索,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民政、公安部门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出处
《中国民政》
2018年第13期62-63,共2页
China Civil Affai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