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中国古代的司法审判中,"情判"现象屡见不鲜。在提倡依法治国、建立法治社会的当下,"情判"现象屡见不鲜。本文旨在通过对"情判"的词义分析,进一步阐述在现代法治环境下"情判"的新释义,并在理解其含义的基础上总结归纳出"情判"的成因,即民意因素、体制因素、个人因素。同时,在文章的最后对"情判"进行价值分析,理顺其对司法审判的积极影响及存在必要性;也阐述"情判"对司法活动的消极影响。"情判"虽然对刑事司法活动具有化解矛盾、弥补法律漏洞、体现司法民主的优点,但同时也存在扰乱刑事司法秩序、危及司法独立、损害司法权威的危险,必须理性对待,合理分析。
出处
《太原城市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8年第7期189-190,共2页
Journal of Taiyuan City Vocational Colle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