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6年6月,国务院批复同意在安徽合肥、芜湖、蚌埠3个国家高新区建设合芜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合芜蚌示范区)。为发挥示范区在科技体制改革方面的先行先试作用,国务院批准在合芜蚌示范区内实施多项中央试点政策。安徽省委、省政府及有关部门结合安徽实际,出台了一系列操作性强、含金量高的创新试点政策,合肥、芜湖、蚌埠三市也出台了相应的配套政策。在政策的指引和执行下,合芜蚌示范区创新环境得到进一步优化。
出处
《安徽科技》
2018年第7期12-14,共3页
Anhui Science &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