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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彦远论“六法”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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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张彦远是自谢赫提出"六法"以来,第一个把"六法"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从神、技、形三方面阐述"六法"与绘画关系的人。张彦远与谢赫不同的是:更重视"骨气",少了尚"韵"的玄学色彩;引入"立意"这一概念,进一步凸显了画家主体的作用;将谢赫第五法"经营位置"提升到一个更重要的位置,视其为"画之总要"。在面对绘画的形神问题,张彦远则像谢赫一样,虽不否认形或形似的重要性,但更重视神的方面。
作者 许吉洁
机构地区 江苏师范大学
出处 《艺术评鉴》 2018年第16期23-24,共2页 ART EVALU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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