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十八大以来,为适应国家治理现代化和全面依法治国的现实需要,中国共产党推动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从国家权力结构的视角来看,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核心是通过创制国家监察权以优化国家政治权力配置和完善权力监督体系,把政治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我国国家政治制度的重大创新,将我国政体从原先的立法、行政、司法"三位一体"的格局转变为立法、监察、行政、司法"四位一体"的政体模式,构建了一种新型的政体模式。这一政体模式的创新突破了传统政体理论的窠臼,可以为国际社会政体发展贡献中国方案和中国智慧。
出处
《探索》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4期25-32,共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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