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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医用设备首次配置不得超5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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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6月13日,国家卫健委发布《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使用管理办法》,规定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原则上每5年编制1次,分年度实施,配置规划包括规划数量、年度实施计划、区域布局和配置标准等内容。首次配置的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原则上不超过5台,其中,单一企业生产的,不超过3台。
出处 《医师在线》 2018年第18期4-4,共1页 Journal of Doctors Onl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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