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九大指出反腐败斗争已经夺取压倒性胜利,但同时强调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要做到长期有效巩固反腐成果,必须依赖于完善反腐体系的建构。腐败作为一种公共权力的非正常运行,其根源在于对公共权力的管理。基于系统理论,将公共权力运行的范围和过程视作一个系统,那么反腐败体系建构的关键则在于首先防范破坏性要素进入,其次注重自身通过政策、教育等输出制约牵引公共权力,最后通过内外监督等手段及时反馈以有效输入支撑性要素,从而使公共权力正常运行,使腐败情况降到最低。
出处
《领导科学论坛》
2018年第11期36-37,共2页
The Forum of Leadership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