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856年,为维持治安秩序,英国议会通过治安法,决定在伦敦等地创立警察机构,要求每个郡都建立警察队伍。英国警察的最高领导是内政部长,但他们只效忠女王,不受政府领导,实行分散制,没有统一的警察部队,根据地域界限划分设有52支警察队伍,其中英格兰和威尔士43支,苏格兰八支,北爱尔兰一支。伦敦地区的警务由大都市警察(Metropolitan Police Force)和伦敦市警察(the City of London Police Force)管理。
出处
《现代世界警察》
2018年第8期14-24,共11页
Modern World Poli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