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6年6月农业部兽医局发布通知,由于2013年发布实施的《兽药国家标准》对部分兽药通用名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的34种兽药通用名汇总和公布,以便兽药生产企业和各级主管部门信息登记工作的顺利开展。农业部兽医局近期接到部分兽药生产企业反映,因兽药通用名称调整,按原名称申请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信息,与现申请兽药"二维码"载录的新名称信息不一致,造成信息核对偏差。经查,2013年中国兽药典委员会编制并由农业部发布实施的《兽药国家标准》(化学药品、中药卷)对部分兽药通用名称进行了调整,各地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附件所列兽药产品名称信息不一致的情况,请按同一产品信息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