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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代持的效力及法律风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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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另外一些监管型的规定在效力级别上可能较低,属于部门规章或者地方性规章.甚至只是规范性文件(例如前文所述《上海市小额贷款公司监管办法》)。对这些监管规定的违反,不构成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然而,涉及此类监管规定的股权代持协议却仍有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无效。就在近期,最高人民法院在上诉人福建伟杰投资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福州天策实业有限公司以及原审第三人君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营业信托纠纷(最高人民法院(2017)最高法民终529号)一案中.以代持保险公司股权.
作者 江卫
出处 《现代工商》 2018年第3期84-85,共2页 Modern Industry & Comme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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