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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停告交警”意义更在官司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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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一起“民告官”的案子在网上引发众多关注。认为自己停车的地点有停车线,不应被交警贴条,41岁的车主杨晓将北京市交管局朝阳某交通犬队诉至法院,要求对方撤销总计4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作者 张淳艺
出处 《公诉人》 2018年第7期39-39,共1页 Prosecu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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