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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调整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公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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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7月4日,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更新调整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公示标准的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的具体要求,进一步规范数据标准,提升数据质量。
出处 《中国信息界》 2018年第4期8-8,共1页 Information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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