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可跨省域调剂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7月30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有关要求.节余指标调出地区限定在“三区三州”(即西藏、四省藏区、南疆四地州和四川凉山州、云南怒江州、甘肃临夏州)及其他深度贫困县.根据经济承担能力,确定北京、上海、天津、江苏、浙江、广东、福建、山东8个省(市)为主要帮扶省份.
出处 《群众》 2018年第16期5-5,共1页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