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认缴资本制反映了激励民众创业的自由资本政策,但同时也对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造成了一定冲击。在非经破产程序的情况下,能否适用"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制度保护债权人利益,理论上存在三种学说的争议,但司法实践中法官对此问题的态度较为一致,均采"否定说"立场。在新制度与现行法秩序的较量中,应当否定"股东出资加速到期"存在之必要性,并探索现行法框架下债权人利益保护的其他可行路径。
出处
《山东行政学院学报》
2018年第4期93-98,共6页
Journal of Shandong Academy of Gover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