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美国的大麻相关法律体现在国际法、联邦立法与州立法中。大麻立法模式主要分为大麻罪行化与合法化两类。美国的大麻相关法律存在严重冲突,体现为美国国内法违反国际法禁止大麻的规定、大麻合法化州立法与大麻罪行化联邦立法的冲突、大麻合法化州立法与大麻罪行化州立法之间的矛盾。美国的联邦体制以及敏感而高度的州自治权决定美国无法有效解决此类冲突。
出处
《云南警官学院学报》
2018年第4期23-27,共5页
The Journal of Yunnan Police College
基金
汕头大学地方政府研究所项目"中美戒毒法律制度比较研究"(项目编号:38040104)与汕头大学科研项目"中国戒毒法律研究:以健康为视角"(项目编号:760146)的部分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