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以下简称《准则》)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整个过程,应该被划分为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两个部分,研究阶段相关研发支出费用化,开发阶段相关研发支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本化。虽然《准则》中对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划分及开发阶段相关研发支出能够资本化的条件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但仍留有一定的空间需要依赖企业自行判断,也就是说企业研发支出的资本化与费用化的界限仍存在一些模糊之处。本文试从分析《准则》中存在的模糊之处入手,探究会计实务视角下研发支出的资本化与费用化的界限。
出处
《市场研究》
2018年第8期70-71,共2页
Marketing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