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委托管理是新公共管理理论在教育领域内的有效运用。薄弱学校委托管理在推进过程中存在着委托管理主体身份的选择、第三方评估机构的独立性、托管学校自主办学难度和薄弱学校的内生动力问题。基于此,应从培育社会性教育中介机构、强化契约关系、探索薄弱学校长效发展机制、保障薄弱学校“后托管时代”成效维系这四个维度深化委托管理体制。
出处
《教学与管理》
北大核心
2018年第25期9-11,共3页
Teaching and Administration
基金
2017年度宁波市软科学项目“‘托管’模式下宁波市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对策研究”(2017A10091)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