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当前国际发展援助自身的发展环境日益复杂,援助供给竞争激烈,援助分配碎片化现象严重,援助国和受援国都承担着很高的管理成本,急需构建合理的国际发展援助协调机制对上述问题进行治理。从协调范围看,国际发展援助的协调包括全球性协调、区域性协调、受援国当地的协调和援助国内部协调四个层次。在各层次的协调中,中国应加强与国际组织、区域组织以及其他援助国之间的对话,积极参与制定新的国际发展援助协调机制;与受援国的援助协调应突出受援国的主体地位,建立与受援国之间充分的信息流动机制。中国国家国际发展合作署的建立为中国更好地参与国际发展援助协调机制并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
出处
《国际经济合作》
北大核心
2018年第8期22-32,共11页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Economic Cooperation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中国对外援助的经济效应和协调机制研究》(批准号17CGJ013)
2016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国际援助和开发合作体系创新研究”(项目批准号16ZDA03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