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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明有继承权,为何法律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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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情回放]许利群的祖父母共生育二子(许利群的父亲许大与叔叔许二),祖父母均于1963年去世,留下三间平房,叔婶居住多年去世后,一直由堂兄许利发一家居住。许利发去世后,由其妻子刘玉秀及两个子女一起居住。因祖父母未留下遗嘱,按法定继承,应由许利群的父亲许大与叔叔许二两人继承。许大与许二去世后,应由许利群与许利发继承,许利发去世后,许利发的份额应由刘玉秀及两子女继承。
作者 杨学友
出处 《老年世界》 2018年第8期27-28,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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