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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补贴退坡已定 要加大推广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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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7月19日,北京市财政局发布《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政策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明确提出,新能源汽车补助的对象是消费者,消费者应获得的补助资金由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或销售机构先行垫付。此外,北京按照中央与地方1:0.5的比例安排对新能源汽车的市级补助,但汽车生产企业或销售机构申请中央和本市财政补助总额最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
作者 王晓云
出处 《能源》 2018年第8期17-17,共1页 Energ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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